生当末法已违时,尘刹身心愿奉之。 作者:释今无 朝代:明 更新时间:2024-04-26 22:50:42 《送吼万维那慧均典客请佛舍利于栖贤 其三》朝代:明 作者:释今无生当末法已违时,尘刹身心愿奉之。 布地岂辞头发短,然灯古佛几曾知。 上一篇: 得诗万事轻,性达频爵跃。 下一篇: 向来三尺泥,有足似羁絷。